湖南飞恒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飞恒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482执3017号 申请执行人甲: 被执行人乙: 关于甲与乙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6328.5元(包含诉讼费5元),执行费59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46922.5元。至此,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浙0482民初164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