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28执771号
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焦作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与焦作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692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46928元,其中,本金204588元,利息39371元,执行费2969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至此,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28执77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