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保553号
申请保全人:**考,男性,汉,1972年10月6日出生,住贵州省盘州市滑石乡,身份证号码:52020219********。
被保全人:**财,男性,汉,1973年10月24日出生,住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身份证号码:51052119********。
被保全人: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新区。
本院于2022年9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保全人**考向本院申请保全被保全人**财、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129200元,依照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黔0221民初497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9月26日对被保全人**财、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经查,被保全人**财、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存款,现已冻结61.81元。
至此,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