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

广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内2522执保10号之一 申请保全人:广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7EBCW52。 负责人:张新坤,职务总经理。 被保全人: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科教大道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593438736K。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本院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2023)内2522民初24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工业园支行开设的1603××××5766账户存款2261698.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工业园支行开设的1603××××5766账户存款2261698.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满都拉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兴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