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

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淄博圣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402执恢322号
申请执行人: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路3379号。
法定代表人:吴留明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淄博圣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袁家村。
法定代表人:王守福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圣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6月29日立案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2009)德城商初字第36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亚   辉
审判员 胡东审判员王身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叶   新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