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鑫达安路面工程有限公司、眉山市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402执2903号
四川鑫达安路面工程有限公司、眉山市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鑫达安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与眉山市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97587.8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履行了597587.82元支付义务及执行费8240元。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402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