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

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与湖南美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湘0723执2676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新高堰居委会澧县经济开发区(居委会往北30米)。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湖南**(**)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湖南**(**)律师事务所。 被执行人:湖南美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黄泥居委会七组(关心路与黄桥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美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且需长期履行。本院认为该案符合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2023)湘0723执26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