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

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与湖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湘0723执104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高堰澧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社区小圆盘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恒邦建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未能向本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湘0723执10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彭 军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