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三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桂0311执433号
桂林市三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桂林市三鼎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被执行人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20612.17元,该款申请执行人已支取,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