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荣华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07民初18389号
原告***.
原告***.
原告***.
原告黄海元.
上述原告共同托诉讼代理人吕艳妍,广东海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二期60层、59层59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8922259683。
负责人林耸。
被告深圳市荣华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六路海语西湾小区A69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4162598M。
法定代表人黄国荣。
被告李永中.
被告湖南省怀化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3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188880854G。
法定代表人梁元松。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发现被告李永中、深圳市荣华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无法直接送达,需公告送达,故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陈 璟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 张子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