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润格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润格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榆林市正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6执恢1786号 陕西润格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市正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润格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榆林市正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6民初979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剩余案款被执行人以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恢复。 在恢复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完毕。执行费12211元被执行人已缴纳,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申请的内容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16执恢178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10月22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