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赫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106民初34117号
原告广东赫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立案。原告广东赫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东赫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郭一鸣
法官助理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