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联合牛牛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粤03执恢638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26号楼附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6799018X。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佑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佑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深圳联合牛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92151L。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联合牛牛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合同开发纠纷一案,本院(2017)粤03民初22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于2019年10月12日依职权恢复强制执行。
经查,本院于2018年4月23日裁定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市迈宝制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18)粤03破61号。2019年3月15日,本院作出(2018)粤03破6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已被裁定宣告破产,本院应依法终结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被执行人深圳联合牛牛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