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丰兆实业有限公司与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韩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陕0581执保273号
民一庭:
申请人韩城市丰兆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庭移送的(2024)陕0581民初14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我局已解除对被申请人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账户以人民币1879455.09元为限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