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与舟山市和吉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902执312号
申请执行人:舟山市和吉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XXX。
被执行人: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越城区XXX。
被执行人: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XXX。
关于申请执行人舟山市和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浙0902民初393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