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晨翔建设有限公司

湘潭县顺风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南晨翔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302执29号 申请执行人湘潭县顺风建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晨翔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湘潭县顺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晨翔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申请标的为439721元,执行费6500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执行到位金额467610.79元(含执行费6500元、受理费3950元、利息17439.79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302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法官 助理  ***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