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业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与湖南创业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5)芦法执字第629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湖南创业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岳麓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与湖南创业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2014)芦法民一初字第1471号案件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