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525执726号
洞口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洞口县雪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洞口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洞口县雪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扣划被执行人洞口县雪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5378.85元(执行案款192590元,执行费2788.85元),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洞口县人民法院(2022)湘0525执72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了结。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