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某某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23722号 原告:**,男,1984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统一信用证代码:12100000400009442Y。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何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