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瑞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靖边县韵恒实业有限公司、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81执保1148号
靖边县韵恒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靖边县韵恒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881民初293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靖边县韵恒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对被申请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454304元范围内的财产予以保全。
本案在保全过程中,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车辆及网络资金的财产予以查询。经查,未发现被申请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可供保全的财产,本院未采取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3)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申请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