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竣创伟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阿克某某服饰有限公司、新疆某某大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新2901民初87号 原告:阿克***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新疆姑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疆***大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竣创伟业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男,1975年3月20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 第三人:***,男,1983年7月21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 原告阿克***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大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竣创伟业钢结构有限公司、第三人***、第三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原告阿克***服饰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阿克***服饰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阿克***服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阿克***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牛  复  云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