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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2023)湘1021执保413号 ***、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29日立案实施,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解除保全。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