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

新泰市某某水泥有限公司、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982执2057号 申请执行人新泰市**水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的执行标的3761245元,经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手续,本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775600元,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新泰市**水泥有限公司2775600元,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自动向申请执行人新泰市**水泥有限公司履行985645.18元,缴纳执行费40000元。申请执行人新泰市**水泥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全部履行了(2020)鲁0982执2057号确定的义务,且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