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环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赣0102民初11663号
申请人江西环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1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857万元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并提供保单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857万元; 二、如上述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玉珍
书记员  毛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