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集典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集典建设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2执2270号 浙江集典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浙江集典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40544元,案件受理费为6608元,执行费为6607元。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2270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