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现场泥土裸露未覆盖、未采取分段施工、择时施工等防治扬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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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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