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川3231执2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0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自***。
委托代理人:***,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区红湾共和工业路2号1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MXJ6A。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金共计84165.61元。经执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该案执行到位84165.61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阿劳人仲案(2023)17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