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县光源电力有限公司、地球卫士(天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9执恢558号 天津市蓟县光源电力有限公司、地球卫士(天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县光源电力有限公司与地球卫士(天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0000.00元。经本院执行,案外人地球卫士(天津)合成原料有限公司代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160000元。另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执行费2300元。至此,天津市蓟县光源电力有限公司(2017)津0119民初163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