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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雅全沥青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四川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827执保83号 天全县某有限公司、四川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天全县某有限公司申请限额1,607,996.00元内冻结被申请人四川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网络查询查明,被申请人四川某有限公司名下有部分银行存款,本院已依法以1,607,996.00元的限额予以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316,518.75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以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