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固士(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市富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津0116执61137号
申请人:安固士(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阴市富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7年7月1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洪春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