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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左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1327执保7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保全人河南大朋电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江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法对被保全人江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常州邹区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0×××97)以750020元为标的予以冻结。至此本院对(2019)豫1327民初27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冯春光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 赵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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