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石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江苏金石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6)苏0831执1027号
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你申请执行江苏金石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0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3200000元,其中,本金3200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4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你。 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831民初16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