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盛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澳森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皖0705执保101号
申请保全人:安徽盛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铜陵市铜官区七坝路联盟村委会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062491511W(1-1)。
法定代表人:徐月梅,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安徽省澳森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九华山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588893400X。
法定代表人:王月兴。
关于安徽盛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澳森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8)皖0705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安徽省澳森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半山美苑xx栋xx号房屋。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郭晓冰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