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

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623执464号
申请执行人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6708.1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2年7月8日,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履行款项189409.19,其中本案诉讼费案款184097.19元,诉讼费2611,执行费2701元。至此,申请执行人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粤1623执464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