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海川胶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三源橡胶有限公司、保定海川胶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物权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637执193号 申请执行人:保定三源橡胶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里路。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保定海川胶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刘陀营。 法定代表人:**韬,职务:董事长。 本案在执行保定三源橡胶有限公司申请保定海川胶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6民终3450号民判决书,博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637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