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研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恒诺达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创研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823执684号
关于云南恒诺达商贸有限公司与刘俊成、云南创研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云南恒诺达商贸有限公司依据(2021)云2823民初221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远翔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吴芝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