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晟华寰球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河南晟华寰球建设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鄂9004民初2773号
原告:**,男,1995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天门市人,住天门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爱华,仙桃市沔洲律师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男,1975年2月1日出生,汉族,仙桃市人,住仙桃市。
被告:河南晟华寰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长恒县博爱路***号。
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中路**号。
负责人:左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必胜,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河南晟华寰球建设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8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河南晟华寰球建设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90元,减半收取144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周军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谢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