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02执5262号
广东华途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华途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0302执5262号一案。2021年7月28日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已主动支付本案执行款820753.13元(包含诉讼费10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02执526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7月30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