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谊桦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304执12486号 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谊桦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谊桦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2022)粤0304民初444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深圳市谊桦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存款376119.75元,扣除执行费5459.9元后,剩余款项370659.85元(含案件受理费)已划拨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确认本案执行债权已全部履行完毕并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故本案已执行完毕,可予结案。本院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粤0304执12486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