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浙0112执1232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浙江临安宏阳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锦天路1978号,组织机构代码:68294259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杭州临安万富织带厂,住所地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梅岭街269号,组织机构代码:954211845。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临安宏阳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临安万富织带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浙0112执12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石 磊
审判员 门淑芳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