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02执3869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威海远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威海市丰隆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海远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市丰隆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元转付申请执行人。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威海市XX路-XX-XX号(XX小区)31个地下车位已经拍卖处置,难易变现。另,本院还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威海市XX路-XX-XX号-XX室不动产,查封的该不动产系轮侯查封,不能处置。查封的上述财产待处置条件具备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1002民初47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于 琳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