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雪泽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526执2369号 蒲城县雪泽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蒲城县雪泽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526民初17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1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确认执行标的为案款114000元,案件受理费3280元、执行费1610元。同日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将案款117280元及案件执行费分三次予以交纳,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蒲城县人民法院(2024)陕0526执2369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1月15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