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某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苏0812民初6080号 原告:**,男,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庐山路230号。 负责人:***。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33号1、2、3幢。 负责人:**。 原告**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6日立案受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张 璐 书 记 员 孙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