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晟塑管业有限公司

湖南晟塑管业有限公司、郴州市恒广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湘0624执19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晟塑管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郴州市恒广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湖南晟塑管业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湘0624执1938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新春 审判员  陆梦蛟 审判员  喻建伟
书记员  蒋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