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锐高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发、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03执12530号

厦门锐高科技有限公司、**、范玉妹、德弘盛(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发与被执行人厦门锐高科技有限公司、**、范玉妹、德弘盛(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闽0203民初7703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厦门锐高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3060863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21900元和诉讼费14639元,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024324元。至此,(2020)闽0203执1253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