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书
(2021)川01知民初125号
原告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册科技公司)与被告成都九洲电子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电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者有授权的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 判 长 钟晞鲲
审 判 员 张洪亮
人民陪审员 葛宇东
书 记 员 艾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