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105执33号
各方当事人:
本院在执行济南华阳灯饰有限公司与烟台精科电子有限公司、**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执行,经强制执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8)鲁0105民初4266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1月28日全部执行完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