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科新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305执保1042号
原告: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楼6层02B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0918XU。
法定代表人:于松来。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智勇,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中科新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软件园6栋301、3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18887T。
法定代表人:王健。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中科新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告名下价值人民币1708985.48元的财产,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本案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告深圳市中科新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价值1708985.48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陈琪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