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吉0303执恢221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观泰天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2号蓝天科技综合楼B1-F5中发天交电子市场F3105。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吉林省星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四平市铁东区****小区8-1#商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观泰天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星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观泰天聚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了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吉0303民初118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