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慧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某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1民初13860号
原告:***,男,1991年4月10日出生,汉族。
被告:北京**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家园**楼**1209。
法定代表人:夏梦,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晴,女,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北京**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陆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谢霖